联系我们
-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9号楼9层1-901-6
- 电 话:18615178950
- 传 真:18615178950
- 邮 箱:s@1stiot.com
为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有效规范司法行为,包头市昆区人民检察院引进山东海旭物联网有限公司研发的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对涉案财物的入库出库进行全程、实时、动态监督,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利用电子标签给涉案财物贴上“身份证”。昆区检察院引进的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改进了条形码技术,将电子标签通过计算机和扫描识别输入系统“写签”后,粘贴到用证据袋封存的涉案财物上,电子标签是唯一且准确的,这样每一件涉案财物都被贴上了“身份证”,以避免重复登记入库。而且需进行信息查找时,系统管理员只要打开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就可立即查阅到涉案财物的相关信息。另外,案管人员在办理涉案财物入库时,还可通过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对涉案财物进行拍照,填写案件名称、物品数量、特征等细节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录入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形成规范的电子档案。
二是通过预警功能给涉案财物安上“跟踪器”。涉案财物管理系统还配备了到期预警功能。对于从涉案财物保管室借调出去的物品,可通过刷新系统内的“归还提醒”功能“跟踪”去向,掌握其归还期限,从而提醒借调人适时将其归还。涉案财物管理系统会自动启动预警警报,督促承办人及时处理那些距处理期限还有一段时间的扣押款物,有效“跟踪”扣押款物的流转全程。涉案财物出库时,相关审批程序可在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内完成,而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内的“物证管理”功能将准确高效地定位物品所在位置,确保第一时间办理出库手续,做到严进严出、随查随有,有效节省了人力物力。
三是通过报警系统给涉案财物装上“安全阀”。涉案财物出库要履行一系列审批手续,如果未经审批登记携带证物出库,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就会自动发出“滴滴”声报警,该系统管理员会在第一时间接到短信,提示有人未经审批登记携带证物出库。同时,涉案财物保管室门口的摄像头会迅速拍下携带证物出库者的图像。因为每件涉案财物入库时都被贴上一个电子标签,一旦有人未经登记就拿着涉案财物出入,摄像头就会感应标签并拍照,并通过系统“记录在案”。
四是涉案财物管理系统管理员可不定期登录到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对仓储物品进行清点比对,逐项与录入物品的电子档案进行核对。由于条目清晰,因而涉案财物流向清晰,涉案财物管理做到了“心知肚明”。
据悉,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实施以来,昆区检察院案管部门接收涉案物品无一错乱并已全部完成处理移送,未发生一起因涉案财物扣押、处理问题引发的投诉事件,在减轻业务工作量的同时也为诉讼程序的规范、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