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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检察院赃证物管理系统在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成功实施并获得高度评价。我公司根据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的具体需求,与检察院保管科的人员进行过多次讨论,最终修改出具有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特色的赃证物管理系统。该系统既规范了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的赃证物管理流程,又保留了该检察院在长期的赃证物管理工作中形成的良好习惯。
此外,该系统以信息化为载体,综合运用射频识别技术、互联网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为每件证物分配了唯一的“身份证”(电子标签),能够对证物出入自动识别和异常出入报警抓拍,实现了检察院赃证物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物联化。
通过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的试用,该系统体现出:
1、检察院证物管理系统规范了证物“一审二拍三登记”的流程管理。每个送到检察院的证物,都需要经过办事人员审核、高拍仪拍照留存照片,以及登记具体案件证物信息等流程,实现了证物的安全规范管理。
2、检察院证物管理系统使用了最先进的物联网射频识别技术,区别于传统的条码和扫描枪技术,在每件证物袋上张贴一张特制的电子标签,这种电子标签就是证物的身份证,能够存储证物的所有信息,同时又不易伪造。
3、检察院证物管理系统,实现了对存储设备的动态管理需求,报表系统丰富。方便单位统计证物信息。
4、系统与赃证物存储设备“物联柜”实现无缝对接,将物联柜接入系统所在网络,通过系统软件便可直接打开物联柜,体现了存储设备的智能化。
5、在物联柜每一个柜门上加装了茶色有机玻璃,可供信号穿入,在不打开柜门的情况下,使用手持盘库机可轻松实现赃证物的盘库工作,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目前广东省内还没有利用无线射频(RFID)技术进行检察院赃证物管理的系统,经过此次施工,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将率先体验利用无线射频(RFID)技术进行检察院赃证物管理,这无疑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举措。东莞市“检察院赃赃证物管理系统”的研发应用有效防止了证物在保全保管过程中出现的遗失、缺损或混淆等情况,增强了证物保全保管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实现了证物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