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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宁都县公安局成功启用“海旭公安物证管理系统”
为规范公安机关物证保管保全工作,提高保管水平,确保保管质量,根据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物证管理的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响应国家对公安机关信息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山东海旭物联网有限公司应用物联网无线射频技术、信息化技术和数据库技术,推出了海旭“公安物证管理系统”(简称“物证管理系统”),该系统能够规范管理物证管理工作,提高管理工作效率,使原本繁琐的物证管理工作变得简单、规范、公正且信息可追溯。公安物证管理系统的应用可有效确保物证合法性,增加管理透明度,提高司法机关的公信度。
证物管理室人员办公区域,配置为办公桌椅、台式电脑,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包括电子标签打印机、翻拍仪、桌面读写仪、扫描枪等);作为证物管理主要区间,受理区设置证物管理工作台,布置证物管理电脑,证物翻拍仪及证物管理系统对证物进行日常登记、出入管理。还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配置打印机、扫描仪、证物处理设备等附属设备。
管理员在这里进行证物基础信息登记工作。包含电子标签分配、打印、拍照、密封,二次包装,以及存放位置分配等操作。同时,证物日常出入库,送检、鉴定、证物处理等流转手续办理工作及其它证物保全保管规范要求的日常工作,均在管理区进行。
在证物室主出入口设置RFID智能采集设备,包括物联网服务器、射频采集终端以及高清影像采集设备,用于证物出入自动识别与监控。